第一条 代理刑事案件
(一)侦察阶段 5000元~20000元/件。
(二)审查起诉阶段 6000元~30000元/件。
(三)审判阶段 8000元~50000元/件。
(四)刑事自诉、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5000~50000元/件。
(五)涉及国家安全、涉黑涉毒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,按上述标准2倍收取。
第二条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
(一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5000~30000元/件。
(二)涉及财产关系的,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:
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例
10万元以下部分 5%~6%
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4%~5%
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%~4%
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%~3%
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1%~2%
5000万元以上部分 0.5%~1%
第三条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
(一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5000~20000元/件。
(二)涉及财产关系的,按第二条第(二)项标准执行。
第四条 代理仲裁案件
(一)不涉及财产关系的,10000~60000元/件。
(二)涉及财产关系的,按第二条第(二)项标准的1~3倍执行。
第五条 办理非诉讼事务
(一)一般法律咨询、简单的合同起草和修改,每件不低于500元。
(二)复杂事务的法律咨询、复杂的合同起草和修改、出具律师函等一般法律文书,每件不低于2000元。
(三)出具资信调查意见、咨询意见书、律师见证书、律师审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,每件不低于5000元。
(四)需要开展尽职调查,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、法律意见书或其他较为复杂的法律文书,每件不低于20000元。
(五)接受非诉讼专项委托,为委托人代理或办理涉及投资、融资、发债、公司设立、改制、重组、并购、破产、解散、清算等事务,参与项目磋商谈判、起草主要交易文件、按主管或监管部门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的,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0元,另按涉及财产标的额0.2%~2%增加计费。
(六)常年法律顾问费用,以年度为计费单元,每家不低于20000元/年。担任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的,每家不低于50000元/年。律师代理常年顾问单位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或者办理本指南第六条(三)、(四)、(五)项的非诉讼事务,应按本标准规定另行优惠收费。
第六条 其他
(一)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,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争议标的额的5%,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%(重大、疑难、复杂、敏感性案件除外)。
(二)采用计时收费的,律师计时费率为每小时300~4000元。路途发生的时间减半计算。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承办业务的分别计费。
(三)代理重大、疑难、复杂、敏感性的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案件,可以按第二条第(二)项标准的1~3倍执行。
(四)与委托人有长期合作关系等情况,酌情给予优惠。优惠后的最低价格不应低于本指南规定的最低收费价格的80%。
(五)连续代理同一案件不同阶段的,分阶段分别计费,可按下浮不超过20%执行。
(六)办案所需的交通、通讯、复印、打印等费用实行包干制,武隆区内案件500元/件,重庆市内案件2000元/件,外地办案差旅费据实报销。办案所需的其他费用,包括并不限于案件受理费、保全费、仲裁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、查询费、翻译费、调查费等),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。
第七条 制定依据及执行时间
根据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经本所律师大会讨论通过,于2018年3月1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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