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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案流程
办案流程

接待和受理

1. 热情接待当事人,详细询问有关情况,做好谈话笔录。

2. 就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解答。

3. 当事人愿意聘请律师的,律所通过利益冲突审查,符合条件的,予以受理。

4. 签署《委托合同》一式二份,一份交委托人,一份交律所存档。

5. 签署《授权委托书》,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。

6. 统一收案登记,统一收费。

二、法律顾问

1. 常年法律顾问:提供法律咨询,举办法治讲座,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件,就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论证,协助非诉讼解决争议。

2. 项目法律顾问:针对客户特定项目或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,参与特定事项的谈判,起草特定事项所需的法律文件,为客户项目投融资或与第三方合作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。

、案件代理

1. 保存完整的工作纪律,妥善保管当事人的证据材料。

2. 根据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》的规定,依法调查、收集、查阅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。

3. 必要时,申请或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、鉴定。

4. 对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予以保密,非法律规定或经委托人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。

5. 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。

6. 就重大、疑难、复杂、敏感或者拟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按规定予以报告并组织律师集体讨论。

7. 律师接到开庭传票后,充分做好一切准备工作(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清单、法律依据、答辩状、代理词、辩护词,且统一使用律所文书格式),提前到位,按时出庭;因故不能出庭的,应当争取延期开庭或与委托人商定,改派律师出庭。

8. 律师出庭,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和庭审秩序。

9. 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、结案归档

1. 案件代理结束后,认真填写《结案报告表》,整卷归档。

2. 常年法律顾问工作,11客户1次归档;一式二份,一份交客户单位,一份交律所存档。

3. 项目法律顾问工作,1项目1客户1次归档;一式二份,一份交客户单位,一份交律所存档。

 

 
联系电话:17388258111 13983331468 联系人:杨永龙 单位地址: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8号人民银行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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